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支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5 号)精神, 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市、县(区)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改 善 与 能 力 提 升 补 助 资 金 预 算 ( 项 目 代 码 : 340000221407000000091),详见附件 1。收入列 2024 年政府收 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 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1〕20 号)要求,切 实发挥统筹作用,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 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布局规划城乡学校,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 校建设;加快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改善学校安全保障条件, 提升学校科学教育、心理健康咨询能力水平。市县教育部门要 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央资金统筹使用,结合 实际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薄弱学校、薄弱环 节倾斜。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薄 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 〔2022〕 731 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禁搞政绩工程和豪华建设。 要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 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同步分解绩 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2.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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