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758/202312-00046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标题: | 【政策问答】池州市教育收费政策问答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1.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有哪些?
答: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有: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向托班幼儿收取托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对参加相关服务的幼儿可收取延时服务费及寒暑假托管服务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仅寄宿制幼儿园收取,我市无寄宿制幼儿园);课外教育活动费;校车费。
2.幼儿园伙食费如何收取?
答: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伙食的,按月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根据实际核算成本每月结算,多退少补。伙食费收支情况必须张榜公布。
3.我市延时服务费和寒暑假托管服务费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收费?
答:日常延时服务:公办园不高于120元/生·月,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不高于150元/生·月,不足一月按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费用)。
寒暑假托管服务费:公办园及非营利性民办园按照正常保教费、延时服务费标准上浮20%的范围内收取。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4. 保教费(托育费)、延时服务费、托管服务费、伙食费如何退费?
答: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延时服务费、托管服务费)。
保教费退费方法: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伙食费按在园就餐天数计算退费。
5. 幼儿园可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收费吗?
答:幼儿园不可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并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幼儿园不得额外收取保教费核算范围内的成本费用,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等为由,向在园幼儿收取任何费用。严格区分延时服务和正常教学,严禁将规定时间、内容、范围之外的其他教学活动或服务事项当成延时服务进行收费。
6.幼儿园可以通过举办亲子教育活动、讲座等形式向家长推销书籍等资料吗?
答:不可以。
7.什么是“两免一补”政策?
答:“两免一补”政策是指: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免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8.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收哪些费用?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有:招生考试费:包括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加试费10元/生、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8元/生,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生,考务费每生每科6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有:课后服务费、伙食费、公共洗浴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校服费、校车费、研学实践费。
9.关于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怎样?
答:学费: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住宿费:根据当地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费:62.7元/生,补测费10.5元/生·科。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普通高校艺术和体育招生报名考试费:报名费40元/生,专业加试费:30元/生·科。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有:伙食费、公共洗浴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教材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校服费、校车费、研学实践费、军训伙食费(指组织学生校外军训时发生伙食费用的)、健康体检费、中职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10.我市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收学费吗?
答:不收学费。
11.校企合作办学、实习期间还要额外交费用?
答: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院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12.关于民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有哪些?
答: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有:民办学校可以对接受教育者收取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招生考试费:包括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加试费10元/生、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8元/生,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生,考务费42元(每生每科6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费:62.7元/生,补测费10.5元/生·科。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普通高校艺术和体育招生报名考试费:报名费40元/生,专业加试费:30元/生·科。民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公办学校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样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校应将收到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部分全额返还给学生或者直接免收生均公用经费定额部分费用。
13.关于民办中小学校收费如何管理?
答: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遵循以下要求:民办中小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标准,民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须经价格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确定后三年内不得调整。
14.民办学校如何退费?
答:民办学校学生因故退学、转学的,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退还学生部分学费和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由民办学校制定并对外公示后执行。民办学校未制定并对外公示退费办法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按学年、学期收费的,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退转学时间每达到1个月的,退还1个月学费、住宿费,不足1个月的不计退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按照其他方式收费的,学生退转学时间每达到总学习期1/5的,退还1/5学费、住宿费,不足总学习期1/5的不计退费。
15.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有何规定?
答: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教辅材料实行省级评议推荐、市级选择确定、学生自愿使用的方式;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进行选用;评议目录外的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16.学校可以组织和要求学生征订读本吗?
答:心理健康、公共安全、文明礼仪、法治教育、语文阅读、书法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导读等专题教育读本,可由学校图书馆(室)购买管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时供学生借阅。购买专题教育读本的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17.班主任可以向学生收取班费、考试费、水电费、班服费、保险费等费用吗?
答:不可以
18.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使用费是否可以向学生收取?
答:不可以。
19.“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是什么意思?
答:是指学生入学时的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一经确定,在读期间不得提高。
20.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哪些要求?
答: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有:各级各类学校要遵守“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的要求;除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也要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并常年公示;收费公示栏要便于家长查看,及时更新并常年公示;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事前经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严禁通过收费公示形式将违规收费“合法化”。
21.教育收费收支管理是怎样的?
答:教育收费收支管理的要求有:公办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保教费、学费、住宿费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其他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能一并收取。
22.学校食堂伙食费收支如何管理?
答:学校食堂伙食费收支应该按照以下要求管理: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教职工及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的,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学校膳食供应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学校食堂要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食堂饭菜价格;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及收支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皖教财〔2014〕8号)要求执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皖教财〔2021〕1号)《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皖教财〔202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3.学校可以跨学期向学生预收费用吗?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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