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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5-10-09 00:00 来源: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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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纲领性文件,对于解决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4年6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为会议的召开作了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刘延东、马凯副总理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12月29日,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时任省委书记张宝顺作出重要批示,时任省长王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时任省委副书记李锦斌传达张宝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副省长谢广祥作大会总结讲话。会前,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安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配套文件。

(二)是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迫切需求。

 1、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1)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目前,全市有高等职业学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高职及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3处,成人高等职业学校1所,成人教育函授站7个。其中,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中,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省级示范职业学校2所,注册生36400余人,其中,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9680人,成人高等教育6840人,中等职业教育11890人,非全日制学历教育8000余人,其他各类培训20000余人。另有市级以上成人文化技术学校7所。  全市职业学校占地245.6万平方米,生均占地86.5平方米;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生均建筑30.6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1787万元,生均0.42万元;图书296万册,生均图书104.2册(含电子图书)

全市中职学校有专任教师678人,其中,文化课教师365人,专业课教师313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高职院校有专任教师332人,其中,文化课教师85人,专业课教师24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4%。

目前,我市各职业院校相继建成了一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的实习实训基地,如汽车、数控、机电、电子、计算机、旅游、学前教育、护理等,较好的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的需求

(2)品牌专业逐步确立

围绕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首位产业确立,各校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如: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省级示范专业数控、旅游管理、园林、物流和省级特色专业机电、机械制造、会计电算化等,市职教中心的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机电、电子、数控、旅游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汽车、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学前教育等,青阳职教中心的汽车,旅游、数控、机电技术等专业,石台县职教中心的现代农艺技术专业,东至县职教中心的计算机专业,贵池区职教中心的数控、电子专业等,在周边地区乃至全省都有一定的影响。

(3)校企合作深入开展

最具代表性的有市职教中心的“华菱汽车班”、“钣喷汽车班”、青阳职教中心的“百合兰亭班”,贵池区职教中心的“白鹰数控班”等。近几年开展的各种类型的冠命班,给学校办学注入了活力。

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积极探索建立“工学一体”就业就学人才培养模式,依托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池州市职教中心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学、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双元制”联合招生招工订单培养正在全面开展。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

(4) 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近几年,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 “双证书”学生的比例达91%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6%,本地就业率达76%,其中,青阳职中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为90%,市职中为80%。职业学校毕业生成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与技术支撑。

2、当前制约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

普遍存在重基础教育,轻职业教育;重学历教育,轻技能教育,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存在偏见。没有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的社会环境,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弱势边缘地位。

二是资源分散影响职业教育发展形成合力

就池州主城区来说,有池州市职教中心、贵池区职教中心、贵池区乌沙中学(职中)等。由于近几年初中毕业生急剧减少,各中职学校招生十分困难,办学规模严重不足。而且,这些学校分属市、区政府,很难做到市级统筹,学校之间专业设置重叠,实习实训基地重复建设,造成建设资源浪费,设施设备利用率低。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制约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经费投入政策执行不到位,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办学经费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现代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是专业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教学质量难以保障

目前,全市职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为55.4%,其中,中职学校教师“双师型”比例为46.2%,远远低于全省70%的平均水平。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原因,为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制定一个符合池州地方实际,发展目标明确,又便于操作的《实施意见》,是十分必要的。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总体目标。三、重点任务。四、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中,在坚持国家《决定》和省《实施意见》主要精神不变的原则下,增加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促进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等内容。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中,我们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具有池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从教育结构、办学规模、学校布局与专业设置、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制度、办学水平、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的主体部分是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和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中,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四个方面就如何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努力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大力支持校企合作办学、鼓励支持校校合作,探索成立池州市职业教育集团等三个方面就如何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作出具体的要求

三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从实施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以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业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信息化建设、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等六个方面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是从如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提升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中,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评估体系、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以及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逐步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三、特色与创新

我市的《实施意见》,既保持了与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中关于职业教育发展顶层设计的主要精神、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等内容的一致性、延续性,同时,充分结合池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内容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充分体现池州地方特色。

1、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要求建立职业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县(区)教育工作考核内容。确立了县区政府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3、启动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工作。重点是开展市、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各县(区)也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稳妥地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结合池州实际,统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布局,在巩固汽车、数控、旅游等一批优势专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养老、物流、现代农业等特色专业,建立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适应的联动机制。

5、切实推进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学校用人自主权。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拿出不低于20%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面向企业、行业聘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购买服务,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6、依托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积极筹建集实习实训、技能培训与鉴定、技能竞赛、产品研发与服务等于一体的池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7、大力支持校企合作。探索建立“工学一体”就业、就学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学、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双元制”联合招生招工订单培养。

8、鼓励支持校校合作。支持区域内(外)中职及中高职学校之间在专业设置、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学校管理、教师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办学,做到优势互补。

9探索组建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探索组建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池州市职业教育集团。

10、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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