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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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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党内法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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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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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基教科、职成教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体工科、大赛办、体育服务中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体工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基教科 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基教科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职成教科 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职成教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职成教科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基教科、职成教科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办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办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办 15.《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基教科、职成教科 17.《全民健身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大赛办 18.《反兴奋剂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体工科、大赛办、体育服务中心 19.《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体工科、大赛办、体育服务中心 20.《信访工作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 21.《校外培训管理条例》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中心 22.《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中心 2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体工科 22.《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体工科、大赛办、体育服务中心 23.其它教体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普法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涉及科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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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026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1.2月-3月,组织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4-5月,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4.6-12月,组织开展全市教体系统“江淮普法行”活动; 5.8月,组织开展8.8全民健身日体育普法活动; 6.7-12月,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系列活动; 7.8-12月,参与中小学法治微视频评选活动; 8.12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宪法晨读”“宪法征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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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教学研讨学习活动2次以上,通过多种形式深 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研 究进一步加强法治教学工作,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 进头脑。 2.全面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 阵地作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足法治教育课程。 3.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职工学习会、法治副 校长普法讲座等形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宣传贯彻落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2次以上。 4.积极参与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普法 展活动。 5.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微视频评选活动,争取 提供高质量教学微视频,并取得较好名次。 6.持续加强宪法教育,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系列活动 ,“宪法卫士”活动位次争取排在全省第一方阵。组织“12·4”国家宪 法日系列活动,包括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主题手抄报活动等。 7.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做到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 1名法治副校长,并将各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8.积极推进建设市、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争创省级青少年 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9.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工作顺利进行。 10.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中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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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普法平台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网站普法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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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 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洪大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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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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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6-2317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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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章世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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