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让民法典学习宣传走进师生心中,提高师生运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到来之际,石台县各中小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石台县仁里镇派出所法治宣讲员受邀分别走进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石台二中、实验小学、七里中心学校开展“民法典”暨法制宣传活动。内容涵盖预防青少年犯罪、防校园霸凌、防“校园贷”等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内容,大力宣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法典内容,努力使学生树立知法、守法的第一观念。
占大中心学校、横渡中心学校、丁香中心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民法典宣传,莘田中心学校、六都中心学校、大演中心学校通过“学习民法典,做知法小学生”民法典宣传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学生介绍了民法典主要内容及其民法典颁布重要意义,向广大师生发出“学法、守法、护法”的倡议,争做学校的好学生,做家庭的好孩子,做社会的好公民。
各初中及部分中心学校通过“民法典进校园”主题班会的形式,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教导孩子们要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在同学们心中播撒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种子,引导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通过系列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不仅让全体学生感受法治就在身边,法治伴我成长,也让广大教师进一步感受法治观念的洗礼,为打造平安、和谐、文明、法治的校园环境创建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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