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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三部门联合发布禁燃禁放倡议书

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3-01-0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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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将至,为创建一个安全、欢乐、和谐的节日气氛,助力建设和谐环保的文明家园,我们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沪渝高速公路和白洋河、宁安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中心城区区域,具体范围为贵池区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所辖的全部区域,清溪街道、马衙街道、梅龙街道所辖的部分区域。在禁放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家长自觉地为孩子做好表率,严格遵守条例,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

二、引领新风,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善意抵制、劝阻家人和朋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为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贡献一份力量。

三、宣传劝导,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选择更加环保低碳安全的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倡导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协助政府落实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同学们、家长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监督者、传播者,让禁燃禁放成为文明时尚新风,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池州市文明办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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