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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出台

来源:池州教体网 发布时间:2021-12-1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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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近日,池州市教体局、人社局联合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

办法明确,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由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组织核算发放,农村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统筹安排。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课后服务考核、经费管理、补助发放等各项工作。课后服务经费补助对象为学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行政和后勤人员,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社会专业人员。

办法要求,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按照每课时(含初中阶段晚自习辅导)不低于40元、不高于7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根据学校报请当地教体局审批备案的协议,支出有关劳务报酬。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的经费,作为绩效工资增量并予以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考核、补助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课后服务补助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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